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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禁养犬名单:广州市区不能养什么狗 违规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29 16:47 | 浏览次数: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显示,危险犬是指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具体来说,包括36种危险犬及肩高超过71CM的大型犬。

  针对肩高超过71CM的大型犬被列入禁养名单,广州市公安局表示,日常工作中掌握到,一些市民认为一些体型特别巨大的犬只因容易造成视觉恐惧,建议在养犬严格管理区列为禁养。因此,参考国内外大中城市相关规定广州正宗抓龙筋,结合广州实际情况,广州市公安局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认定天河区抓龙筋工作室,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含71cm)的犬只也被纳入禁养的范围。

  除了划定禁养范围,《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销售广州抓龙筋服务、繁殖危险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内未对危险犬实行圈养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对单位并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并处每只犬两千元罚款。在一般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未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的,或者违反规定携带危险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对单位处每只犬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民众极为关注的遛狗牵狗绳的问题,《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牵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公共场所发现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告知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广州抓龙筋按摩、信箱、电子邮箱,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的电子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和处罚等信息共享广州正宗抓龙筋。天河区抓龙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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